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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十五名教师获“功勋教师奖”

1998-09-12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周 峰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

本报杭州9月11日电教书育人,功在千秋。教师节之际,浙江省以“功勋教师”这一荣誉称号来表彰15位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教师,同时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今年开始设立的“功勋教师奖”是浙江省政府对优秀教师的最高荣誉奖项。获得功勋教师奖的人员应具有高尚的师德,教书育人成绩突出,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。获奖人员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、“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”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中遴选产生。该奖每3年评选一次,每次15人左右。获得功勋教师奖的人员,由省政府授予“浙江省功勋教师”称号,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。浙江省政府设立专项奖金,对获奖教师每人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据介绍,首届功勋教师奖获得者中,高校教师4名,中学教师8名,小学教师3名。年龄最大的68岁,最小的42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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